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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流浪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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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八十三年公布「師資培育法」,八十六學年度開始,依新制總共核發了十萬張以上的合格教師證書,但因教師甄試競爭激烈,錄取率偏低(2005年只有1%),大量找不到教職的所謂「流浪教師」,其人數估計已達五萬人(中時晚報,2005.7.21)。在粥少僧多的情況下,每年準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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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必須轉戰各地,參與各類的教師甄選,不僅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、社會成本的增加,也凸顯了師資遴選政策有再修正的必要。 |
隨著生育率降低,教師名額也大幅減少,但師資培育管道卻趨向多元化,目前國內70所大學,共開設了92個教育學分班,既良莠不齊,也缺乏良好的管理機制。因此,教育部宣布未來3年內,師範院校將減少一半的師資培育量,一般大學的教育學分班,將經由一套完整的退場機制,減量60%,以改善流浪教師的現象。這個目標能否落實執行、評鑑是否客觀,都是教育有關當局的重大挑戰。 |
我國的中小學幾乎都是公立的,中小學教師的待遇完全由政府決定,雖然許多中小學老師認為自己的工作相當辛苦,但相較於從事其他行業,中小學教師的待遇應屬不錯,才會造成過多的人想要成為中小學教師。根據調查,有七成的企業願意雇用流浪教師,但起薪平均不到二萬八千元,與考上正式教師者相差甚多。 |
一般認為,流浪教師的問題是政府政策過於草率所致,沒有做好中小學教師的人力資源規劃。教師人力資源是攸關國力的重要問題,政府必須重視其人力資源的管理,做好育才、選才與用才的工作,如今師資供需失衡,品質良莠不齊,問題相當嚴重!政府必須正視,一方面要依教學的實際需求,著手從寬籌列教育經費,另一方面要在師資培育政策上改弦更張,讓最優秀的教師投入教學,並且全面提升教育的水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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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資料來源:中時晚報,2005.6.13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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